宁夏警察协会召开第三届会员大会
7月17日,宁夏警察协会在银川召开第三届会员大会。宁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杨东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警察协会发贺电祝贺大会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宁夏警察协会领导机构,宁夏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徐耀同志当选会长。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筹备会议
宁夏警察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得到了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和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与关怀,得到了中国警察协会的热心指导和帮助,得到了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积极响应,完成了既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圆满成功。一是各级领导关心重视支持。宁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杨东同志专门听取大会筹备情况汇报,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厅属部门要高度重视协会建设、积极协助筹备会议。并在大会讲话中指出,宁夏警察协会要站在新时代全区公安建设的高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竭诚为公安民警服务、为公安工作服务、为建设平安宁夏服务,把协会建成有朝气、有活力、有温度的“警察之家”。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徐耀同志先后四次听取会议准备情况汇报,组织研究会议材料,对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市县(区)公安机关也为会议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二是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管理规定。会议筹备工作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宁夏公安工作发展变化,反复研究起草《宁夏警察协会章程(草案)》;与各地公安机关和厅属部门充分协商,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酝酿推荐宁夏警察协会理事会和机构负责人人选。三是吸纳新会员增添活力。根据宁夏警察协会会员申请入会和会员管理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截至目前,吸纳新会员100人,其中,中共党员98人,占会员总数的98%;公安厅及厅属各部门会员56人,占会员总数的56%;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会员44人,占会员总数的44%,确保了会员的质量,为协会注入了新鲜血液,提供了坚强的人力支撑。
二、周密组织实施,会务紧凑有序高效
宁夏警察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为今后各项工作开展树立了典范和标杆。一是把弘扬人民警察职业精神作为会议主旋律。进一步深化了民警对维护警察合法权益和促进警察职业保障的思想认识,会议审议通过的《宁夏警察协会章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宁夏警察协会运行的机制,激发了民警对“警察学术研究”的热情,“警察之家”成为警察协会在广大民警中的新名词,为宁夏警察协会组织开展警察学术理论研究、交流活动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营造了发现培养警察学术研究人才的氛围。经过此次大会的推动,宁夏警察协会汇聚了更多人才力量,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人力基础。三是拓宽了人民警察与各界交流合作思路。经过对《宁夏警察协会章程(草案)》的讨论修改,发现了协会建设中的问题,拓宽了宁夏警察协会发展的视野,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丰富了协会创新发展的新路径。会议期间,宁夏法医协会主动捐款注资,为宁夏警察协会交流合作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四是提升了宁夏警察在民警中的影响力。宁夏警察协会把这次大会办成了各地、各部门民警交流沟通的平台,为协会蓬勃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统一会员思想,夯实协会组织基础
宁夏警察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宁夏警察协会领导机构,为新时代开启宁夏警察协会新征程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徐耀同志当选宁夏警察协会会长,陈少宣同志当选常务副会长,李德胜、陈加先同志当选副会长、童东同志当选秘书长。
下一步,宁夏警察协会将在自治区公安厅党委的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公安理论研究,拓展警学研讨平台。对《宁夏公安理论与实践》进行改版;组建刊物专家评审委员会;聘请组建“宁夏公安特约研究员”队伍;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联合创办“平安宁夏”建设论坛。二是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拓宽协会活动空间。主动加强与中国警察协会和发展较好的兄弟省市警察协会联系;开展与香港警务督察协会、台湾刑事侦防协会、台湾海峡两岸应急管理学会等社团联系;根据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需要,与相关省区市警察协会签订相关业务协作协议,加强交流合作。三是组织警营文体活动,丰富民警业余生活。四是开展“少年警校”建设,助推警察公共关系,把警察文化融入家庭、植根社会。五是加强宁夏警察协会自身建设,提高协会工作水平。配齐保障协会秘书处日常办公人员和场所,完善内设组织架构,整合公安机关职能类似社团。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委托公安厅机关警务保障部代理财务,规范协会资金账户管理。指导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推动警察协会筹建,力争各市、县(区)均成立警察协会。
(摘自宁夏警察协会专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