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印发《四川省警察协会2023年工作要点》
3月30日,四川省公安厅印发《四川省警察协会2023年工作要点》。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理论课题攻关、创新民警维权工作、拓展为警服务领域、狠抓组织体系建设五个方面,安排部署了12项具体工作。要求市、县公安局于2023年底前完成警察协会组建工作,市(州)警察协会建设情况调研评估结果纳入厅“督考推”重点事项全省通报。
通知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的意见》,按照中国警察协会第二届二次、三次常务理事会和全国警察协会秘书长座谈会总体部署,在厅党委领导和中国警察协会、省民政厅指导下,落实叶寒冰副省长“提升新认识,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张光华常务副厅长“着力构建亲清战略合作关系,依法规范高效推动惠警合作开展”、何绍明副厅长“规范运行,更好发挥职责作用”指示要求,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打造新型“警察之家”为总抓手,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四川警察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知要求,2023年重点抓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贯彻落实到警察协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在深学、细悟、笃行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健全完善学习制度,探索省级政法类社团、企事业单位之间党建共建模式,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协会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打造最强支部。
二要突出理论课题攻关。构建新型公安智库,整合公安机关、高校和社会机构研究力量,加强特约研究员队伍建设,推动新型公安智库建设。建立优秀研究成果评估、奖励机制,推动成果转化和服务工作。拟参照中国警察协会的做法,成立四川省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搭建理论交流平台,办好《公安研究与实践》,强化组稿策划,优化稿酬标准。按照《2023年度中国警察协会理论研究指南》,统筹重点课题立项,开展“好文章”评选。组织参加中国警学论坛交流,抓好《公安研究》征订发行工作。
三要创新民警维权工作。建强法律服务队伍。抓好川公委〔2022〕155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推动建立维权工作机制和联动反应机制。完善特约律师(公证员)聘任、颁证、考核机制。建立特约律师(公证员)履职保障制度。会同厅属职能部门,推动市(州)开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警队、警员、警属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法律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动态了解民警需求,及时为民警发声。持续开展“律师进警营”“公证公益行”活动,稳步推行“法律咨询免费、涉诉代理优惠、公证办理优价、法律援助优先”措施落实。
四要拓展为警服务领域。建强惠警医联体,依托签约医院人才技术资源,及时协调解决民警就医需求。拟对第一、二批“惠警医院”调研评估,督导落实“挂号优先、门诊优先、住院优先、手术优先”措施,适时考察遴选第三批“惠警医院”。深化为警服务,持续推动以“金盾联名卡”为载体的配套惠警措施落地。启动康养基地创建试点。协调大型汽车集团、家电销售企业、家居生产厂商等资源,依法、规范、有序推动为警服务,促进民警职业保障。
五要狠抓组织体系建设。健全领导体制,认真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协会领导兼(任)职的要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实施换届改选。推动建立监事制度,完善理事述职制度,进一步强化理事会集体领导下会长分工负责制。配合厅属相关部门,指导市(州)做好迎接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的意见》专项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完善组织体系,按照公安部党委和省厅要求,积极争取民政部门支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警察协会组织体系。配合厅属相关部门,指导基层警察协会按期换届,督导市、县公安局于2023年底前完成警察协会组建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公安分局成立警察协会。健全警察协会办事机构,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实现专职化实体运行。根据川公办〔2022〕12号通知精神,拟对市(州)警察协会建设情况调研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厅“督考推”重点事项全省通报。拓宽交流渠道,突出警察协会省市联动、省际交流和省级社团协作共建。推动市县警察协会结对共建。配合中国警察协会做好博鳌亚洲论坛第二届全国经济发展与安全论坛警务分论坛筹备工作。积极参与搭建西南地区警察协会常态化联系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工作互助、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