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警察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1-02 08:50    加入收藏

辽宁换届.jpg

    12月29日,辽宁省警察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郑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警察协会既是联系社会各界的重要桥梁,也是警察学术研究的重要阵地,还是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及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更是促进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和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辽宁省警察协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的意见》,秉持“团结、服务、自律”的宗旨,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不断解放思想、积极作为,在公安学术研究、优化公共关系、开展社会公益、维护民警权益、推动从优待警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和积极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新时代辽宁警察协会工作大有可为、大有作为,要以新进展、新业绩、新突破,展现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谱写辽宁警察协会工作新篇章,为辽宁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准确把握前进方向。要坚定政治方向、做到政治建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协会,以政治建会服务政治建警,切实把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落实到协会工作的方方面面。要严守政治纪律、筑牢政治底线,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严守政治纪律、站稳政治立场、筑牢政治底线。要落实政治要求、强化政治执行,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两个维护”转化为实际行动、落实到协会各项具体工作中,确保上级精神和部署要求第一时间落地、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见效。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中心工作。要搞好理论研究,辅助党委决策,聚焦“专业、专注、专精”提升公安业务本领,紧盯“前沿、前端、前列”掌握现代警务理念,深入开展公安理论研究和课题攻关,并不断深化警校战略合作,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贴近实际、贴近实战、贴近热点的理论支撑。要发挥纽带作用,传播公安声音,加强与社会各界和群团组织沟通联系,深化协作合作、形成联动互动,并通过警营开放、论坛沙龙、联谊活动等多种形式,讲好辽宁公安故事、弘扬辽宁公安精神、传递辽宁公安正能量,努力提高辽宁公安的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当好警务交流的“润滑剂”、警民关系的“连心桥”、公安声音的“扬声器”。要拿出更多举措,做好暖警爱警,树牢“以警为本、为警谋福”的工作理念,办好民辅警的“关切事”、当好民辅警的“娘家人”,在暖警爱警、惠警助警上多用心、多用情、多用力,不断丰富活跃警营文化生活,建立健全维权工作机制,真正让警察协会成为广大民辅警的心灵港湾和坚强后盾,努力营造“家风正、家味浓、家规严”的“家文化”。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实”,坚持“以实为先”,多深入实地一线了解情况、针对实战需要把脉问诊、聚焦实际困难解剖麻雀,做到调查研究务实、反映情况详实、查找问题如实,盯准“问题”谋“答题”、着眼“难题”谋“破题”、立足“新题”谋“解题”,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作风要“严实”,依法、依规、依章程履行好各项权力和义务,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严格协会日常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谋实谋细开展协会工作,俯下身子干、扛起责任干、投入感情干,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让广大民辅警安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规定要“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公安部“六项规定”及省厅党委“六个决不允许”“九个严禁”等纪律要求,做到“不越雷池半步”,严于律已、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自身正、自身廉、自身硬当好标杆、作出表率。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充分认识到警察协会在公安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突出作用,加强工作领导、加大支持保障,配齐配强办事机构人员,把干事创业热情高、业务本领能力强、为人正派作风实的同志充实到协会中来,为警察协会更好发展、更好履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会上,审议了辽宁省警察协会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审议通过了《辽宁省警察协会章程(修订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潘春吉作为新一届理事会会长作表态讲话,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密森对新一届理事会组织构成作说明,各市及厅机关会员代表参加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