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警察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1月19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黑龙江省警察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黑龙江省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黑龙江省警察协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黑龙江省警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监事会监事,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刘兴东同志当选为会长,杨彤勇、李晓龙、艾明波、马丽华等4名同志当选为副会长,杜铁军同志当选为秘书长。
会议指出,2012年建会以来,黑龙江省警察协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团结、服务、自律”的宗旨,在警察学术研究、汇聚专家人才,优化公共关系、开展社会公益,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交流交往,维护执法权益、推动从优待警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王小洪同志多次对警察协会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在担任会长期间做了很多方向性、开创性、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公安部党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的意见》,是警察协会工作中前所未有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会议强调,警察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要把往届协会扎实的工作基础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巩固好、传承好、发扬好,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的意见》,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警察协会的使命任务,突出为公安工作服务、为人民警察服务、为建设法治社会服务。要充分发挥联系社会各界的重要桥梁、组织警察学术研究的重要阵地、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及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促进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和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等职能作用,为推动龙江公安工作“走向全国前列、进入第一方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坚定政治立场,始终牢记“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把警察协会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要强化政治学习,结合警察协会特点,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内化、深化、转化上做好结合文章;要恪守政治纪律,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加强警察协会制度建设特别是党的建设,健全协会制度。要始终服务公安大局全局。要呼应发展需求,深入开展公安理论研究和课题攻关,切实发挥好新时代公安理论研究的阵地作用;要呼应斗争需求,不断巩固深化“大调研”工作成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课题攻关;要呼应改革需求,准确把握公安改革阶段性特征,围绕“情指行”一体化、“大部门、大警种”、“两队一室”等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课题,深入调研论证,提供可行方案。要始终维护民警合法权益。要善于发声,更好发挥沟通联系的桥梁作用,大力加强公共关系建设,大力宣传“接地气、暖人心”的警察故事,传递正向能量,树立良好形象;要敢于维权,旗帜鲜明支持民警依法履职,把医疗救治、法律援助等工作做好做足,把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及合法权益工作做实做细;要精于服务,推动建立重大安保、抢险救援、应急处突等特殊保障政策,积极开展更多的服务活动,真正让广大民警安身、安心、安业。要始终发挥双重属性优势。要狠抓纪律作风,牢固树立“在会即在警”理念,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自身正、自身廉、自身硬当好标杆、作出表率;要狠抓体系建设,加快理顺警察协会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办事机构,配备在职在编专职工作人员、择优聘用社会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本级警察协会工作的领导,同步推进协会筹建、换届及届中改选等工作;要狠抓保障支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方面支持,主动学习复制先进经验做法,积极落实警察协会在编干部保障待遇、交流等机制,加强同其他警察社团组织的沟通交流,创设中俄远东警务论坛等平台,努力拓宽务实合作新渠道。
省警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新任会长刘兴东表示,将与全体理事一道,认真落实中国警察协会各项部署,在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盯警察协会工作7个方面24项重点,着力强化政治建设、深化学术研究、优化公共关系、固化交流交往、细化权益维护、实化自身建设,共同推动新时代龙江警察协会工作向纵深开展。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马凯,副会长候选人,厅直机关各单位理事候选人,各市(地)公安机关理事候选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