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警察协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

发布时间:2023-11-13 09:08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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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6日,咸宁市警察协会召开第四届代表大会暨第一次理事会议,咸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晓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湖北省警察协会《贺信》,审议通过《咸宁市警察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咸宁市警察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咸宁市警察协会选举办法》《咸宁市警察协会章程》等文件,选举产生咸宁市警察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魏涛当选会长,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余江,市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罗达,市局温泉分局政委李军刚,退休民警肖胜波当选副会长,市局政治部副主任丁永涛当选秘书长。 

    会议指出,警察协会是公安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促进公安工作发展、推动公安事业进步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充分认识警察协会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党委领导不动摇、坚持围绕中心不偏离、坚持工作到位不越位,服从服务于大局,充分发挥自身独特优势,积极解决公安民警“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强调,要从宗旨着手,忠诚履职充分发挥警察协会的职能作用。要当好服务全局的“参谋员”,努力取得优秀理论成果;要当好服务群众的“联络员”,提升认同感和亲和力;要当好服务民警的“勤务员”,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民警的合法权益;要当好服务协作的“宣传员”,助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从实处着力,强化保障切实加强警察协会的自身建设,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的政治定力,加强内部管理,强力推动警察协会自身建设更强、更好、更硬。要抓实政治学习、抓细制度完善、抓强保障支撑,充分运用好警察协会这个平台,全面提升警察协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推进咸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