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市警察协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2月3日,吕梁市警察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警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公安局召开。省政府参事、省警察协会会长汪凡,省警察协会副会长李安林到会指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红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分、县(市)公安局、局属各单位参会代表共计七十余人参加会议。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闫玉斌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海斌分别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吕梁市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吕梁市警察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章程(修订稿草案)》,会议选举产生了吕梁市警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和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汪凡代表省警察协会向吕梁市新一届警察协会领导班子表示热烈祝贺,并就吕梁市警察协会下一步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强调,警察协会是公安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吕梁警协新一届领导班子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吕梁市警察协会章程》,团结广大会员,联合社会各方面力量,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警察协会工作新局面,为助推吕梁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会议要求,警察协会作为全市公安民警自己的社团组织,作为全市公安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有益的补充,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政治方向,做到政治建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上级精神和部署要求第一时间落地、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见效。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致力于促进人民警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加强公安理论研究,努力为公安工作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广大公安民警服务。要聚焦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等目标任务,开展重点研究攻关,为市局党委指挥决策、实战需要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同时,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广泛宣传警察故事,传递正向能量,树立良好形象。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协会要坚持“以实为先”,做到调查研究务实、反映情况详实、查找问题如实。要严格协会日常管理,依法、依规、依章程履行好各项权利和义务。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协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